行业动态
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:首页  > 新闻资讯  > 行业动态

养老保险

所属分类:行业动态   发布时间:2021-07-19 19:00:00   二维码分享

1、账户开立与转移:未在陕西省内开立养老保险账户者,在新参保初即可缴纳养老保险,年审上账后即可在相关渠道查询结果。

女超过40周岁,男超过50周岁(简称4050人员备案)人员建立临时账户时,需在参保当月提供以下资料:《陕西省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》,户口簿原件和首页与本人页的复印件(或户籍证明原件、复印件),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、复印件需盖公章。

如在陕西省内有缴纳养老保险的记录,在参保初即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,仅需要原单位出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即可。如果参保初无法办理转移,需要按月向社保中心进行养老未转移备案,待关系转入后可直接上账,无其他费用。如果已办理了转移,未提供凭证,无法备案,待转入后需要进行养老保险补缴,会产生高额滞纳金。

2、省外并入:需提供原参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(省外转移专用,有详细的社保中心信息)。由我单位向社保中心提交资料,办理异地并入。一般在收到凭证2个月内提交到社保中心。

3、养老退休: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干部:男年满60周岁,女年满55周岁;工人:男年满60周岁,女年满50周岁。从事井下、高空、高温、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(即特殊工种),男年满55周岁,女年满45周岁可以申请办理退休。

办理流程:拟退休人员,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,所在用人单位需在高新社保网上经办系统“退休审批”模块中进行网络申报;特殊工种提前退休,应于满龄前一年度的第四季度进行预报,市人社局进行.终审核;因病提前退休,需经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拟退休人员劳动能力等级为1-4级。

办理要求: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。不满15年者,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,按月领取养老金,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,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,或者办理养老保险退费。

4、养老保险提前结算

在陕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前,如因工作调动至省外、市外等特殊原因,急需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时,可申请提前进行个人当年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帐务结算。在缴清当年已缴费月份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后,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请手续。缴费基数按照10%的增长率确定。

当年有缴费、无急办事由人员的养老保险转移,仍按原方法。

年审前,可使用此方法;年审后,按照正常方法操作。